2017年上海大学申报市科委启明星计划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6/09/23  王瑶   浏览次数:   返回

2017年上海大学申报市科委启明星计划注意事项

1、该项目为限额申报,由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2、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申请者年龄应截至2017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已获得"优青"、"杰青"、"青千"、"973"青年首席者不能申报。
3、请各学院在10月9日(周日)前,将申报者材料初稿(Word版)一式五份和申报汇总表统一交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xwchen2002@163.com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请者须准备好5分钟的PPT汇报,待学校评审通过后,网上打印正式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交学校科技处。
5、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知识产权表可在学校科技处网页上表格下载中下载。

上海大学科技处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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