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共青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细则(本科生)

创建时间:  2019/12/04  何雅琴   浏览次数:   返回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8-2019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本科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进博会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各类科创竞赛,比如:"挑战杯"等,具有创新和探索的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内涵丰富的主题团日等,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校级优秀个人及学生先进集体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及学生集体总数按比例核定,具体名额如下:

1.优秀学生16人:16级10人,17级6人。

2.优秀学生干部3人。

3.先进集体1个。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

各班在12月13日前由班级民主推选出本班的优秀学生人选,各班团支书将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提交给年级辅导员。评审委员会将于冬季学期第四周召开评审会,确定校优秀学生名单。

2.优秀学生干部

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在12月13日前递交《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至环化楼901学生事务中心处。评审委员会将于冬季学期第四周召开评审会,确定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先进集体

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在12月13日前递交《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集体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至环化楼901学生事务中心处。评审委员会将于冬季学期第四周召开评审会,确定先进集体名单。

五、评选结果

评审结果将会在环化学院网站上公示。

附件:《登记表》及填表说明。注意,请不要改动表格格式。

共青团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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