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阳光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1/04  邓美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第届“阳光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一、 奖学金来源

“阳光助学金”由中国科学院刘元方院士和中国工程院唐孝炎院士共同出资,在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创立,取名为“阳光助学金”,意在希望受助学生在阳光下成长。

二、奖学金的宗旨

设立“阳光助学金”,旨在奖励、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解决其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刻苦学习。

三、 奖学金评奖办法

1、资助对象: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每年资助5名。

2、申请资格:家境贫困,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原则上不资助已获得其他大额资助的学生。

3、资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一年共3600元。可获连续资助,每人最高可获10800元资助。

4、资助发放:助学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5、申请截止日期:2021010716:00

6、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交到环化楼901室学生事务中心处)

7、评选办法:学院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资助名单。

8、接受资助的学生需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不挥霍浪费。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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