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大学申报市科委学术带头人计划注意事项
1、该项目为限额申报,由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已形成以申请者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
4、请各学院在10月9日(周日)前,将申报者材料初稿(Word版)一式五份和申报汇总表统一交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xwchen2002@163.com。
5、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学校评审通过后网上打印正式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交学校科技处。
6、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知识产权表可在学校科技处网页上表格下载中下载。
上海大学科技处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