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114号)的精神,为确保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2017年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除学习成绩外,综合考虑学生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明红
组员:王勇、陈志文、王宇华、何池全、刘晓艳、刘强、张宝华、张彰、徐毅、朱惠娟、王彬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等。
3.大学英语CET-4级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4.考核标准
(1)学生各学年成绩良好,截至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2.9,且必修课无不及格(注:若历学年必修课曾经有不及格科目,但经重修后合格,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科目)。
(2)核心考核课程:
环境工程专业
以物理化学B(1,2)、微积分 (1-3)、环境工程原理(1,2)、分析化学B、无机化学、环境微生物、环境监测A共7门课程作为选拔考核课程,并根据成绩折算成绩点。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每年从微积分 (1-3)、物理化学B(1,2)、化工原理(1,2)、化学反应工程B、有机化学D(1,2)、精细有机合成原理及工艺A、化工热力学A、大学物理(1,2,3)8门课程中选择5门课程作为选拔考核课程,并根据成绩折算成绩点。2017年推免的5门考核课程为微积分 (1-3)、物理化学B(1,2)、化工原理(1,2)、化学反应工程B、有机化学D(1,2)。
(3)根据学生在校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见附件。
(4)以3年总课程的平均绩点(占40%)、核心考核课程的绩点(占30%)、面试(占30%)及综合评定绩点之和对学生进行排序。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四、推免原则及名额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地体现推免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学校本次推免的名额分配原则为:主要依据各院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次要考虑各院系的硕士点数进行各专业推免名额配置,同时参考各院系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本科生就业、博士点数及上年度推免情况等再对推荐名额进行附加分配。
1.2017年环化学院推免名额为16名,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推免名额为6人,可推荐8人;环境工程专业推免名额为9人,可推荐11人;另有1人为环境或化工附加推免名额,综合绩点高者优先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面向全校招生9个名额(录取单位默认为本校),申请者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学院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资格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名。
3. 为落实《上海大学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103号)精神,应征入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退役复学后经本人申请,满足所在专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且进入专业上报学院推荐名单的,即可获得所在专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名额排行根据同专业获得推免名额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顺次而定)。
今年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及专业型、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者无效。
五、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0~9月13日,公布学院推荐实施办法,组织学生报名填报《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6:00。环境工程专业学生请至环化楼410报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请至环化楼201报名。学生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证书、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和专利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系完成推荐程序,将初步推荐名单及排序、推荐表、成绩大表、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证书、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和专利等)复印件汇总后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面试时间各专业另行通知。
2.9月14日~9月19日,院推免工作小组核实材料,依照推荐条件,提出拟公示的建议推荐名单,将建议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获得推荐名单(排序),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9月19日15:00前,学院将《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照《2017年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整理排序后报送至教务处。
4.9月20日~9月25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5.9月25日起,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
七、其他
1、申请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本科生向环化学院团委报名。
2.如学生对推免名单有疑义,学生应在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争议双方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3.欲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4.欲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在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5.2017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6.上海大学201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定方案
综合分由由各类竞赛加分及德育加分两部分构成
一、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获奖及发表论文专利
(1)国家级:一等奖0.1 二等奖0.06 三等奖0.04
(2)市级:一等奖0.04 二等奖0.03 三等奖 0.02
(3)校级:一等奖0.02 二等奖0.01 三等奖0.005
(4)发表论文: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 0.01 排名三名以后0.005
(5)专利:不分排名,发明专利0.01 实用新型0.005
二、德育类获奖
(1)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个人)、优秀学生干部:0.1
(2)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个人)、学生干部:0.04
(3)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个人)、学生干部:0.02
注:以上两类加分可累计,同类加分采取就高原则,获奖者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性最终由学院认定。
相关表格下载:
环境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http://ece.shu.edu.cn/LinkClick.aspx?link=%e7%8e%af%e5%a2%83%e7%b3%bb%e5%85%8d%e8%af%95%e6%94%bb%e8%af%bb%e7%a1%95%e5%a3%ab%e5%ad%a6%e4%bd%8d%e7%a0%94%e7%a9%b6%e7%94%9f%e6%8e%a8%e8%8d%90%e8%a1%a8.doc&tabid=35513&mid=66130
化工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http://ece.shu.edu.cn/LinkClick.aspx?link=%e5%8c%96%e5%b7%a5%e7%b3%bb%e5%85%8d%e8%af%95%e6%94%bb%e8%af%bb%e7%a1%95%e5%a3%ab%e5%ad%a6%e4%bd%8d%e7%a0%94%e7%a9%b6%e7%94%9f%e6%8e%a8%e8%8d%90%e8%a1%a8.doc&tabid=35513&mid=6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