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材料归档内容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4  宋子娟   浏览次数:   返回

研究生毕业材料归档内容调整的通知

为了使毕业归档材料更加合理规范,档案馆重新确定了研究生毕业材料归档范围。决定自即日起,毕业归档材料中需提交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其余归档材料内容不变。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由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信息平台(学生用),在个人信息中打印。学院加盖公章后随其余毕业材料一起提交。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毕业材料归档内容
应归档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 需加盖学院公章
2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1 需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秘书签字
3 研究生归档学习成绩单 1 归档成绩单,含论文题目,答辩情况
4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1 研究生登陆信息平台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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