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低于75分及盲审首次未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9  宋子娟   浏览次数:   返回

学位论文首次盲审:60—74分(含74分),需提交《上海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此表可以附页。学生在填写表格时,需提供盲审意见原文,并逐条进行修改回复,字数7000字以上。修改好的论文,经过学院2位相关领域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须对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另外,专家除了要对分项得分为C及以下得分的进行点对点说明之外,对进行的修改也要提出意见,专家意见需150字以上,手写签名。分管院长审核并写明详细意见后提交学位分会审核。同时学生在提交材料至学位分会时,需提交有修改注释的论文1本。

学位论文首次盲审未通过、申请复议之前:学生需提供首次盲审意见原文,并逐条进行修改回复,字数10000字以上。修改好的论文,经过学院3位相关领域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须对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另外,专家除了要对分项得分为C及以下得分的进行点对点说明之外,对进行的修改也要提出意见,专家意见需150字以上,手写签名。分管院长审核并写明详细意见后提交学位分会审核。同时学生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交有修改注释的论文1本。

专家意见表格目前没有统一格式,如果学校下发将另行通知。

环化学院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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