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7  王瑶   浏览次数:   返回

各项目组:
根据《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启动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阶段性检查,请各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检查范围
2016年度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的执行情况;2. 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3.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详细内容见附件《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7)。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3月7日-3月13日:自查阶段
项目组成员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填写《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7),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并总结心得与体会。填写电子版《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7)的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2016市级阶段性检查报告-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2016校级阶段性检查报告-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有关项目开展、实施、讨论、交流、实物、成果的照片一并作为附件提交。请于3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
wangbin@shu.edu.cn,纸质版交至环化楼902。
2. 3月13日-3月15日:学院检查阶段
根据学生自查内容,学院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督促其整改;对项目实施没有任何进展的项目,建议其终止。并在《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中明确学院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3. 3月13日-3月24日:审核报销
学校结合各学院上报的项目阶段性检查材料及《学院阶段性工作总结》情况安排下拨市级项目第二期项目经费。
校级项目经费统一报销。指导教师指导、审核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大学报销支款单(适用:项目经费)》及相关发票等票据,
由项目负责人3月13日-3月24日16:00前交至行政楼306。
四、其他事项
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联系人:王彬
wangbin@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5991

相关下载:

附件6 《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http://ece.shu.edu.cn/LinkClick.aspx?link=%e9%99%84%e4%bb%b66%ef%bc%9a%e4%b8%8a%e6%b5%b7%e5%a4%a7%e5%ad%a6%e5%a4%a7%e5%ad%a6%e7%94%9f%e5%88%9b%e6%96%b0%e6%b4%bb%e5%8a%a8%e8%ae%a1%e5%88%92%e9%a1%b9%e7%9b%ae%e9%98%b6%e6%ae%b5%e6%80%a7%e6%a3%80%e6%9f%a5%e6%83%85%e5%86%b5%e6%b1%87%e6%80%bb%e8%a1%a8.xls&tabid=38046&mid=68075

附件7 《阶段性检查报告》:http://ece.shu.edu.cn/LinkClick.aspx?link=%e9%99%84%e4%bb%b67%ef%bc%9a%e4%b8%8a%e6%b5%b7%e5%a4%a7%e5%ad%a6%e5%a4%a7%e5%ad%a6%e7%94%9f%e5%88%9b%e6%96%b0%e5%88%9b%e4%b8%9a%e8%ae%ad%e7%bb%83%e8%ae%a1%e5%88%92%e9%a1%b9%e7%9b%ae%e9%98%b6%e6%ae%b5%e6%80%a7%e6%a3%80%e6%9f%a5%e6%8a%a5%e5%91%8a.doc&tabid=38046&mid=6807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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