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请本次申请学位的同学于6月21日前将答辩材料归档交至环化楼80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6年6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秋季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说明(研究生) 下一条:关于答辩材料领取及答辩费报销的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