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细则(本科生)

创建时间:  2022/10/20  赵申洁   浏览次数:   返回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21-2022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本科生和学生集体(社区学院分流的本科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生活习惯良好,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各类科创比赛,如“挑战杯”等;

6)学生“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学习率达到80%以上。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组织并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生活习惯良好,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6)学生“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学习率达到80%以上。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网上“青年大学习”的集体优先考虑;

5)先进集体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达到70%以上。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校级优秀个人及学生先进集体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及学生集体总数按比例核定,学院具体名额如下:

1. 优秀学生10人:19级6人,20级4人。

2. 优秀学生干部2人。

3. 先进集体1个。

四、评选办法

1. 优秀学生

各班在10月31日前由班级民主推选出本班的优秀学生人选,各班团支书将相关材料(《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提交给年级辅导员。评审委员会将于11月上旬召开评审会,确定校优秀学生名单。

2. 优秀学生干部

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在10月31日前递交《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至年级辅导员处。评审委员会将于11月上旬召开评审会,确定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 先进集体

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在10月31日前递交《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集体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至年级辅导员处。评审委员会将于11月上旬召开评审会,确定先进集体名单。

五、评选结果

评审结果将会在环化学院网站上公示。

附件:《登记表》及填表说明。注意,请不要改动表格格式。

共青团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上一条:我院研究生会成功召开2022年秋季培训会议

下一条:“保障粮食供给,端牢中国饭碗”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顺利举行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