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大学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11/21  赵申洁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卓越创新人才,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经研究决定,将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期间,组织开展上海大学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此次竞赛同时作为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主动性,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每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无论作为负责人还是成员)。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可以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一件作品只能从一个学院申报),参赛团队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原则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该项目的主要牵头单位。

(二)作品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作品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赛道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以上参赛要求和赛道等信息参照2024年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如有变动以最新章程内容为准。

四、日程安排

校级比赛由参赛报名、院级遴选、校级复赛、校级决赛四个环节组成。

(一)参赛报名

大赛的报名方式为线上提交,参赛团队将作品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和作品汇总表等参赛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2月中旬前在上海大学本硕博一体化平台创新创业模块进行系统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院级初赛

三月下旬,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预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项目申报基数分配入选复赛的名额,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四)校赛复赛

四月上旬,学校组织评委对晋级复赛的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申报表、创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按组别进行书面评审,遴选作品进入校级决赛。

(五)校级决赛

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学校邀请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和媒体人对晋级决赛的项目团队展示答辩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终金、银、铜奖团队。以上为预估时间节点,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和推荐

(一)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将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若干。同时获奖团队将得到本次大赛组委会的全方位支持。

2、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作品数量、质量以及筹办组织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学院予以表彰。

(二)项目推荐

组委会将推荐获奖项目代表上海大学参加上海市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时,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重点培育、孵化并支持落地及后续发展。

六、基本原则

1、竞赛原则: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意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和创业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科技创新与创业方面上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2、组织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参加校、市和全国三级创业大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交流。

3、评选原则:以作品的新颖性、实用性和经济性为基本评判标准,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校级复审、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选拔和全国决赛。

七、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校级联系人:富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6134658

联系地址:宝山区上大路99号校团委(A楼503办公室)

院级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6137522

联系地址:东区18号楼901

附件1:上海大学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上海大学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创业计划书框架

  • 附件【2026小挑.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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