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4/02  赵申洁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践行校训精神和钱伟长教育思想,为社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公民意识、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并能应对未来挑战的人才,特设立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

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同学;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其他方面比较优秀的同学

2019-2020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采用学生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复评、终评、评审委员会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评奖范围

2021年4月在册的学制期内在校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入校后无违法违纪行为;

3、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年须获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

5、本学年须参加体质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是否符合免测条件及特殊原因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

6、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在申请当日前须已参加50米游泳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是否符合免测条件及特殊原因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对此项不做要求;

7、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a、本学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由学校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的;

b、本学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c、本学年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d、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践行“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校训精神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奖名额

不超过15名。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3月18日-3月28日:学生登陆孰知网(www.sz.shu.edu.cn),提交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至学院。注意:系统申报与电子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3月28日-4月2日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按照附表中的分配名额产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4月2日16:00前,

a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上海大学本科生一站式信息管理平台(smis.shu.edu.cn)-奖学金-特殊类奖学金模块,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要求尽量详尽、具体)。

b)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2019-2020学年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名单交至 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室)。

4、4月2日-4月20日: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并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产生20名人选进入终评环节。

5、5月上中旬: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终评,产生不超过15名获奖者建议人选,报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6、5月中下旬: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获奖者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7、6月,组织获奖者在学业发展指导工作中发挥榜样引领、朋辈帮扶作用,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


详见https://xgb.shu.edu.cn/info/1003/424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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