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阳光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9/27  朱启宽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奖学金来源

“阳光助学金”由中国科学院刘元方院士和中国工程院唐孝炎院士共同出资,在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创立,取名为“阳光助学金”,意在希望受助学生在阳光下成长。

二、奖学金的宗旨

设立“阳光助学金”,旨在奖励、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解决其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刻苦学习。

三、奖学金评奖办法

1、资助对象: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每年资助5名。

2、申请资格:家境贫困,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原则上不资助已获得其他大额资助的学生。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600元。可获连续资助直至正常毕业(已获资助不再重复申请),每人最高可获10800元资助。

4、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0月9日16:00

5、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交到环化楼901室学生事务中心处)

6、评选办法:学院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资助名单。

7、接受资助的学生需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不挥霍浪费。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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