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4]2号)要求和校奖学金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于9月5日启动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将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执行,采取差额评选,由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最终获奖人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名额
本次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共4人,申报对象为学校当年在籍的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可推荐名额为1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流程
(一)9月5日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本人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在9月9日下午16时前提交至环化楼901室肖老师处,纸质版申请表在9月9日下午16时前提交至环化楼901室肖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发送至zhuqikuan@shu.edu.cn,答辩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9月13日前,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专业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通过学生答辩、评审小组集体评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递交初评材料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才服务中心(A413)。
(四)9月20日前,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初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详见:https://xgb.shu.edu.cn/info/1003/44054.htm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