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科生教学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型挑战性课程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4〕9号)

创建时间:  2024/05/21  顾俭   浏览次数:   返回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课堂教学革命,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推进研究型挑战性教学的落实和推广,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型挑战性课程认定申请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具备较好的建设基础,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计科学合理、

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

2、课程需要合理利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必须在网上教学辅助平台上建课。网上建课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教学视频、教学PPT、参考文献、讨论、项目、作业等。

3、课程需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4、课程需要满足研究型挑战性教学的教学活动标准:

(1)基于问题或项目开展课程活动;

(2)合理安排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活动;

(3)研究型教学的评价应以过程评价为核心;

(4)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详细教学标准见教务处【2018】13号文件(附件1)。

二、申报材料

拟申请认定的课程需填写以下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

1、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与高年级研讨课请填写模板一,通识课、新生研讨课、公共基础课请填写模板二(附件2、3)

2、挑战性问题列表(附件4)

3、申请研究型挑战性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5)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5月29日前提交至学院,仅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其中教学大纲为签字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发送到gujian@shu.edu.cn

附件1:研究型挑战性教学课程标准(教务处【2018】13号)

附件2:专业基础、专业选修、高年级研讨课适用(模板一)

附件3:通识、新生研讨、公共基础课适用(模板二)

附件4: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课程教学问题或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型挑战性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通识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大学大学生联合大作业项目的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