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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6/18  顾俭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推动党史更好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现启动 2024 年度校级“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面向我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项目申报建设工作,鼓励教师在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同时, 引导青年大学生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力量和智慧,激励青年大学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青春力量。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 2 个学期或 2 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学生评教较好。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长期承担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或继续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讲该课程 2 学期及以上,教学水平高;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该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内容与方法。将党史教育有效融入课程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善于用故事阐释道理、用细节打动人心,润物无声、“融盐于水”,引导学生学习党史,学懂党史,学思践悟。

4.本次申报 每位课程负责人限报 1 项,作为成员参与课程建设不得超过 1 门,每门课程成员不得超过 4 名。在研或已结项“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

三、建设要求

1.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将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完善教学大纲,开设公开课 1 次,撰写案例 1 则或教研论文1 篇,录制微课 1 则。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程思政培训、示范课观摩及教学竞赛活动等,至少 2 次。 建立并完善集体教研制度, 结合本部门本支部工作开展经常性研讨和交流,整合相关资源,统

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和推动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2.强化主体意识。 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做好后期建设支持、示范推广等工作,及时上报相关素材。

五、申报流程

1.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由于学院需要遴选,申报的课程负责人请于2024年6月23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交至环化楼510办公室,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jian@s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平台使用手册另附。

2.被推荐项目负责人登陆平台提交材料,包括①签字盖章 PDF 申报书②word 版申报书③其他支撑材料。

3.教务部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获评立项的项目须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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