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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10/08  顾俭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促进我校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成效的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教学单位推荐的方式。为提高申报质量,承担本科人才培养的教学单位最多可以推荐3项(最多1项重点项目)。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在课题教学改革方面具有深入研究,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2)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作为往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未正式结题前本年度不得重复申请,已经提出结题申请者本年度可以申报。

二、申报方向

研究项目须体现“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创新”,以下所列选题仅供申请人在申报时参考,申请人参照申报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项目负责人研究专长、研究基础,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申报方向如下:

1. AI赋能高校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2. 数字化赋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途径

3. AIGC赋能教学改革与教学设计创新

4. AI赋能课程建设和案例分析

5. 课堂教学中的实用AI技能(AI数字人)

6. AI赋能教学评价与创新

7. 基于人才培养全链条的招培就一体化研究

8. 课程、教材数字化的一体化探索

9. 基于学科知识体系的知识图谱构建与教学创新

10. 知识图谱与课程思政嵌入课堂教学再创新

11. 生成式AI在高等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12. 生成式AI在混合式教学中的设计创新案例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书,学院汇总后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申报项目数、申报内容等,组织评审会。

3.评审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支持。

四、项目管理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用项目研究经费等。

2.项目在研期间,每学年选派一位项目成员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或举办1-2次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研讨会,并向全校教师开放。

3.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根据立项内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

4.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审批。

5.拟资助重点项目3-5项,一般项目8-10项。学校将对获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五、项目结项

1.结项时限。项目应在1年内结项。

2.结项验收。结项有明确的教学创新成果,成果可包含论文、专著、教材、教案、反思性的教学成长记录、数字化教学资源、教育软件以及支撑教学改革的其他成果,并重点陈述该项目对课堂教学效果持续改进的证据。

六、成果版权

研究成果版权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课题申报单位共有,相关人员在公开发表时,应标注“受上海大学地方高水平大学2024年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经费资助”及项目编号。

七、其他要求

鼓励开展实证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鼓励国际合作研究。严禁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并在全校通报。

八、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于2024年10月16日10点前,报送至环化楼510,同时发电子版至gujian@shu.edu.cn,申报书文件命名:学院-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逾期不予受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

附件1: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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