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现行合同管理办法,2万以下合同协议可委托学院审核盖章,2万及以上合同协议需通过PIM系统上报学校审核盖章。
2、学院层面合作协议一般为:产学研合作协议。
3、合同协议中,我方单位名称需为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合同协议中,我方落款签署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5、保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条款一般包括:合作方和内容、双方权力与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生效与变更、履约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建议争议起诉地点为我方所在地——上海)、其他。
6、同一合同内容,不要拆分为多个合同(如有)。
7、合同内容与采购或实施内容需保持一致。
8、合同盖章日期不能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不能晚于合同履行开始日期(建议日期空白,盖章当天再填写日期)。
9、建议纸质合同版本对方先签字盖章后再来学院盖章;若学院先盖章再由对方公司盖章,请将双方都盖好章的合同版本补交学院一份。
10、存档版本与审批版本情况需一致,合同存档资料需要素完整、公章齐全、签字已完成,且需交一份版本至学院803茅老师处备案。
11、学院层面不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如拟推进学校层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需上报学院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12、合作协议和采购合同模板可参考附件1 和附件2。
如有其他不明问题可到学院803室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