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创建时间:  2026/03/11  潘辰苑   浏览次数:   返回

一、评选称号与对象

评选称号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级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在学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毕业论文“双盲”评审和答辩按期通过,并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所有课程考核及格(60分及格),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学位课成绩75分以下不超过一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读研期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统计时间截至2026年3月1日),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在社区行为等级评定中不能有C等出现。

5.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或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的,优先推荐;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

(3)在校期间,在各项学术创新大赛及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4)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兵役经历,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

6. 毕业生应征入伍即可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

7.参评校优秀毕业生,在符合上述1-6条件外,在校期间还应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荣誉称号或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类特种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获得一次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学金1次,或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荣誉。市级及以上荣誉,例如: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上海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在各项学术创新大赛及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例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

(3)就业方向为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重点项目、西部地区、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的,或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或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原则上,校优秀毕业生和市优秀毕业生只能参评一种。

三、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

市优秀毕业生16人,校优秀毕业生25人。

四、评选细则

在符合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前提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主要依照考核评分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的综合表现排序推荐。

(一)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学业表现、集体活动表现。评定总分按照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满分100)和集体活动表现(思想道德、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表现,满分100分)进行综合打分。校优秀毕业生和市优秀毕业生两方面权重比例分别为:学业表现50%和集体活动表现50%。各项成绩根据同学个人学习成绩、提交的发表论文、获奖情况、以及担任社会工作、组织参与集体活动中的表现情况,通过班级内评、研究生党建中心评定等方式给出。

1.学业表现:

(1)科研成果

发表EI、中文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或发明专利:15分;

发表SCI(4区):20分;

发表SCI(2、3区影响因子在3以下):25分;

发表SCI(2、3区影响因子在3-5):30分;

发表SCI(2、3区影响因子在5-8):35分;

发表SCI(2、3区影响因子在8以上):40分;

发表SCI(1区影响因子在3以下):45分;

发表SCI(1区影响因子在3-5):50分;

发表SCI(1区影响因子在5-8):55分;

发表SCI(1区影响因子在8以上):60分;

发表期刊影响因子在8以下,但属于学科TOP级期刊的:60分。

发表多篇文章者,取影响因子最高的一篇计分;发表两篇SCI或专利及以上,可再加10分。

注:评选过程中对于学科TOP级期刊出现异议者,期刊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2)在校期间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

校长奖学金:25分;

国家奖学金:20分;

宝钢奖学金:25分。

以上奖项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3)科创竞赛和社会实践表现评分标准,见附件2。

2.集体活动表现评分标准,见附件1。

3.校优秀毕业生和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根据学业表现和集体活动表现两项权重总分按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由参选同学根据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思想道德、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等方面PPT讲述,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分。

按照考核评分的科研成绩和活动表现综合分70%,现场答辩分数的30%,两部分得分加权之后得到最终得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按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选定最终推荐人名单。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

备注

1、学生本人需提供真实有力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科研成果得分不重复加分,同时文章作者只认可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同一科研成果不能多人使用(含往届),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专利需要排名前五,同一专利不可多人使用,除老师之外,排名靠前学生可优先加分。

4、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以学院发布文件为准,涉及重修同学以重修前成绩为准。

5、违反党章党纪、校规校纪,对学校、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其他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有如下情况之一,学院将报研工部,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不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含2026年12月31日)正常毕业或无法获得学位者。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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