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9/09  朱启宽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及奖金

本次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4人,奖金为10000元/人,我院可推荐名额为1人。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为学校当年在籍的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本人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在9月15日12时前提交至环化楼901室学生事务中心处,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发送至sdhhxsswzx@163.com(以“2026年宝钢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命名邮件与压缩包),答辩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学院评审(9月17日前)

学院成立专业评审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通过学生答辩、评审小组集体评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初评结果上报(9月18日前)

学院完成初评后,递交推荐材料至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成才服务中心A413)。

(四)9月28日前: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对学院初评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组织专家差额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五)10月上旬:组织拟获奖学生在宝钢基金会系统上填报,学生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正式《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三份),组织盖章签字,交至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六)10月中旬,推荐名单上报宝钢基金会秘书处。

(七)12月底前,宝钢基金会组织奖金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详见:https://xgb.shu.edu.cn/info/1003/46054.htm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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