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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1/28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3年度指南在线版: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请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前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度项目指南》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可登陆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以符合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避免初筛。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以及指南重点注意事项等见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书见附件2。

为配合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出现科技伦理的审核需求,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科技伦理审核相关注意事项 详见:https://ece.shu.edu.cn/info/1147/42253.htm

(2)今年科研项目申请阶段采用伦理预审流程,预审材料为项目申请书最终版,一经提交不接受内容修改,请申请人于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前先行在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一旦逾期,学校概不受理。

(3)一旦提交,申请内容不允许修改。先行提交不影响后期形式审查退回修改格式和上传伦理审核同意书。

(4)等8月份公布基金结果,项目立项以后再提交科技伦理审核材料(附件3)完善审核流程。

相关时间节点如下:

2023年2月3日—2月27日

需要伦理审核的申请人请先完善申请书,并在2月27号上午9点之前在线提交申请书。

2023年2月10日—2月20日

有意申报优青、杰青、重点项目的教师可自愿将申请书初稿,发送到基础处邮箱:shulinglin@shu.edu.cn。基础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给出评阅意见。

2023年2月20日—3月3日(学院截止时间为3月3日10:00)

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并进行自我形式审查。无需做科技伦理审查的各项目申请人请于3月3日10:00前提交正式申请书,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节点,尽早提交申请书。

2023年3月3日-3月12日(校内关网截止时间为23:00)

科研秘书对本学院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的返回修改(包括电子版),汇总各类项目申请书。

校内关网截止时间为3月12日23:00,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科研管理部不予受理。

2023年3月12日—2023年3月18日学校形式审查

科研管理部将对所有电子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并将有问题的退回、修改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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