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环化学院关于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6/02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1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1101日至2023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1101日至2023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1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社会科学)或30万元/人(自然科学)、50万元/团队。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 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9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7年1月1日后入境。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鉴于新冠疫情因素,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年1月1日后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 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1A类(科研开发)项目申请者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1具有博士学位;

1.2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2 B类(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者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2.1创新类

2.1.1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2.1.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4年(含)以上。

2.2创业类

2.2.1 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2.2 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

2.2.3申请者为所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个人股权不低于30%

2.2.4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C类(社会科学)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1 具有博士学位;

3.2 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3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单位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副编审(含)以上等专业技术职务;

3.4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单位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

3.5 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院团担任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美术师、二级舞蹈设计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等院校音乐曲艺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3.6 创办文化产业类经济实体的,参照B类企业创业类申请条件。


4D类(特殊急需)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4.1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重点领域;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 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基础软件、5G、 新一代通讯和网络、公共卫生管理、文化创意、海外人才政策研 究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 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 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博士后人员 可申报特殊急需类,需提交有效期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的有 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等,并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 单位择优推荐。

4.2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

4.3 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申报方式

1. 所有申请人须先进行申报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见附件2),凭认定号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202161日至623

2.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2.1浦江AB类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2浦江CD类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下载在线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69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62916:30


四、校内截止时间:627

申报注意事项:请理工类申报人按指南要求进行资格认定并联系学院申报,同时向科研管理部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上报。D类申请人下载在线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发至邮箱:JLshen@staff.shu.edu.cn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沈金林 电话:66136203


相关链接:市人社局、市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tcsm.sh.gov.cn/zwgk/kjzc/zcwj/qtzcwj/20210521/b9bd21d16fcf48f89936e7db7dc671ec.html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政策问答

http://stcsm.sh.gov.cn/zwgk/kjzc/zcjd/bmjd/20210107/3a2c4e69e4cc475d84747c2f0ed9787f.html


上一条:环化学院关于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赢在当“夏”--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暑期夏令营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