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化学院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宝山转型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1年度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宝山转型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征集范围如下:
专题一、生物医药
1、药物新靶点、新机制的发现及确认研究;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新药临床研究;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研制;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专题二、新一代信息技术
1、集成电路芯片、模块及应用研究;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5G通信应用技术研究;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专题三、新材料
1、精品钢材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高效环保治理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高能锂电池关键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专题四、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
1、智能制造系统研究与应用;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资源开发关键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高端仪器设备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5、高技术船舶与海洋装备研究与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6、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究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专题五、城市数字化转型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申报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 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 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 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 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 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5、专题一~专题四申报主体应为注册在上海宝山区的独立法 人单位,鼓励采取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的,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6、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00,截止时间 (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7月8日16:30。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1年6月18日前反馈给我。详情请见附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