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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7/05  滕晓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系所:

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在教书育人与科研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追卓越,创一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实行提名制,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大内〔2021〕108号)执行。

二、材料要求

1.被提名人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2021“上海大学校长奖”推荐表》(附件2、3)及汇总表(附件4)。

2.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和校领导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被提名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请申请人或申请团队于7月12日上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xl1101@shu.edu.cn,经学院遴选后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环化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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