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原创性较强的前沿和交叉研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进一步巩固本市科学技术发展基础。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01日至2027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或上海市财政资助的在研科研项目(包含人事处的上海市人才项目)1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承诺符合上述要求并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 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 学院认真组织按指南申报要求择优推荐上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7月3日15点前将《2024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发送给科研秘书。
2. 学院会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请各位老师按要求申报,隐瞒在研项目将按科研诚信问题处理。
3. 需要做伦理审核的老师请在6月28日12点之前提交《上海大学人体/实验动物研究计划预审表》。
4. 填写过承诺书的老师请登录“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未提交申请单位承诺书的老师学校管理员将不予审核上报。
5. 填报的老师登录系统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6. 面上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学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6:30。请申报的老师尽早提交,给管理员预留时间形式审查,超过节点来不及形审的后果自负,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