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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4/09/10  顾俭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文件,现就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推荐2025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突出考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推荐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李辉

成 员: 黄鑫、孙延枫(纪检监察)、潘赟、黄渊、许云峰、孙炜伟

三、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 推免申请范围: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学业成绩优良。根据学校文件结合学院要求作如下规定: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0,教学计划中前三年必修课全部修读完毕,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四、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1. 2025年学院普通推免生名额为11名,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推免名额6人,可推荐名额8人;环境工程专业推免名额5人,可推荐名额6人。

2. 我院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者无效。

3.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4. 在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或辅导员推荐,并填写推荐表、承诺书,相关资料汇总至学院(系)的推免工作小组。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 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以教务系统为准)。

(2) 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成果

第五类:竞赛成果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四类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第五类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竞赛认定范围为《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获奖加分权重高于其它赛事。

2. 学术专长的认定。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 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按(综合绩点/4.00)×100计,权重75%;

(2) 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25%,加分细则见附件5,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25%中的30%)

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25%中的6%)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25%中的5%)

第四类:科研成果 (25%中的27%)

第五类:竞赛成果 (25%中的27%)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25%中的5%)

六、工作进程安排

1、 9月11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导师、辅导员推荐,并填写《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及《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11:00。

环境工程专业学生请至环化楼410秦益琴老师处报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请至环化楼510顾俭老师处报名;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本科生请至环化楼901朱启宽老师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gujian@shu.edu.cn,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11:00(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并进行公开答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回避关系标注等,不晚于9月19日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环化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本单位推免工作开展情况,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及相关材料。

3、9月20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

七、注意事项

1. 学院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签署《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向所在单位主动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并签署《上海大学教职工回避关系报备声明》(附件7)。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报备声明,并签署《上海大学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附件6)。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 学生应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生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 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大四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6. 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7.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8.上海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2、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3、上海大学推荐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4、上海大学推荐2025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人员承诺书

5、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加分细则

6、上海大学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

7、上海大学教职工回避关系报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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