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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委】关于开展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原科委 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9/13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原上海市科委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一)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原市科委优秀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

旨在全球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培养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二)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科技平台(原市科委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

旨在培养全球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或技术成就,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有志于在科技创新一线潜心钻研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技术带头人。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 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2.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

3. 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青年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

拔尖项目包含两个专题: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已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中人才结构、梯队配置合理。

3. 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在沪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 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报人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优秀学术带头人专题: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优秀技术带头人专题:以企业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二)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包含两个专题: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技术带头人。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已形成或未来有望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

3. 项目依托单位应为在沪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 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报人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专题: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优秀青年技术带头人专题:以企业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三、推荐选拔方式

1. 单位推荐。各相关用人单位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组织人才申请、遴选和推荐工作。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每个专题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名。

2. 顶尖专家推荐。每位顶尖专家每年仅可在1个平台推荐1名东方英才计划(除团队和创业项目外)同领域优秀人才。若申请人获得同领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等顶尖专家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可不占单位推荐额度。专家推荐均需通过线上评审系统填报有关信息,避免重复推荐。专家推荐超过1名的,按照手写签字时间的先后顺序,以最先推荐的人才为准。

3. 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科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四、学校申报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遴选:

1、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和青年项目科技平台为限额申报,学院累计限额1名。

2、申报人请于2024年9月14日16点前向科研秘书报备申报类型,申报书word电子版请在工作时间向科研秘书领取。

3、申报人请于2024年9月18日15点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学校申请人汇总表以及学院申请人汇总表提交给科研秘书。时间节点将近,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若申报人数超过限额,将进行院内遴选。遴选结果将在学院内部网公示。

(二)学校遴选:

1、科研秘书将遴选出的申报人材料上报给科技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2、校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遴选出的校内申报人网上填报,学校审核并提交。



今年是科委项目改革的第一年,如有疑问,政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直接咨询:

李老师,联系电话:63875151-667

袁老师,联系电话:63875151-664

付老师,联系电话:231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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