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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24/10/16  宋子娟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共有 1 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工作的通知》,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4年10月 19 日前到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办理退学手续,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 月16日- 10月 18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21—66135293 )反映。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 10 月 16 日

附:做退学处理名单(硕士 1 人)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层次

18724849

鲍书豪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艺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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