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将于2025年在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举办。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为选拔出能充分展现上海大学学生学术实力和创新风采的优秀学术成果,迎接即将到来的第十九届“挑战杯”竞赛,现启动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报名工作。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学籍的上海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每位参赛学生最多允许参加2个作品团队(含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个人项目最多可有2名合作者(不含申报人);可以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一件作品只能从一个学院申报),申报集体作品最多有7名其他作者(不含申报人)。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照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两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每份调查报告一般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申报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建议考虑学科交叉和累进创新。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一)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二)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四)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五)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 所有参赛作品须遵守学术诚信原则并符合相关参赛规定。为保证申报作品的质量与水平,申报作品需附查重证明;各个参赛团队切实保证本团队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注:以上参赛作品大类和小类参照第十八届大赛相关规定进行设置,第十九届大赛要求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竞赛安排(以下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上级赛事的赛程进度进行调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024年11月上旬 校团委发布通知征集作品
2024年11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上旬 学院视申报情况,安排评审立项,立项作品学院培育
2025年1月中旬 各学院上报并汇总报名作品数量
2025年2月初 下发各学院推荐进入复赛的比例和数量
2025年3月上旬前 各学院完成初赛并按照比例要求,上报推荐进入复赛的名单
2025年4月初 完成校内复赛和决赛
2025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校赛优胜作品进行提升
2025年5月 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海市“挑战杯”竞赛
2025年6月 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
2025年7月至9月 入选全国参赛项目提升
2025年10月至11月 参加全国“挑战杯”决赛
五、项目作品资助及获奖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为鼓励教师、学生积极参与,结合实际情况,原则上对学院的优秀项目提供经费支持。本届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根据各学院的申报作品数量、质量以及筹办组织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学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自强杯“优秀组织奖”,对参与优秀项目指导的老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
六、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和培训另行通知)
请有意参赛者认真填写附件1、2,并与学院团委沟通报名,12月20日前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_huanhuaxueye@163.com,纸质版待后续通知。
附件1: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第十五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附件4:第十八届“挑战杯”国赛竞赛结果
学院联系人:赵申洁
联系电话:66137522
共青团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