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 根据上大内 ( 2025 ) 17 号文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度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和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论文自查
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对 2024 年内单位、本人署名发表的各类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 ,明确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同时关注2024年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情况。汇总填写《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和《预警期刊发表论文情况自查表》。对于撤稿论文,学校将按照《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 (2024)3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下简称 221号文)和《上海大学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上大内 (2023 )122号) 等文件要求,统筹开展调查和认定工作。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本次论文自查工作,并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 和预警期刊发表论文情况自查表(附件2 ) , 学院收齐后于2025年3月7日前报送纸质版(单位负贵人签字、盖章)至学术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