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委】关于2025年度“曙光计划(自然科学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7/01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为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2025年度“曙光计划”。现就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教师(需提交环化学院教职工思想品德与师德师风情况审批表签字盖章电子版)。学院限额1名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5年1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学院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7月4日16点之前先和科研秘书报备。申报材料请于8月4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pdf版和《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请勿微信发送,若遗漏后果自负)。

校内评审暂定8月15日(星期五),请申报人确保该时间段在校。具体事项后续通知。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请通过遴选的申报人于8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版)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纸质签字盖章版材料(一式七份)请申报人于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自行交至行政楼506室。

上一条:关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的相关提示

下一条:2025年环化学院对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点提示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