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上海大学“自强不息,道济天下”的校训精神,挖掘和树立在学校各领域中勇于担当、表现卓越的优秀青年榜样,汇聚青春动能,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并引导广大青年学子立足专业、服务社会,成长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时代新人,校团委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本校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和青年团队。
2.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范围: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及全日制在读学生,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即1986年5月1日-2012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在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模范人物。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即1991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二级团组织可推荐候选集体2-3个,候选人2-3名,候选人可为学生、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热爱祖国与人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集体及其成员共同奋斗,在国家战略与城市发展指引下,于“双一流”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育人、基层服务、志愿工作、学业引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展现出卓越的团队协作精神与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3.党、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曾被授予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称号的集体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近5年内,集体成员中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则不得参与评选。
(二)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热爱祖国与人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作风,为人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个人成长对接国家战略与城市发展,在“双一流”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育人、基层服务、志愿工作、学业探索等领域实绩突出,兼具良好社会影响。
3.能够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受到青年和群众拥护,取得突出成绩。
4.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即2023年12月31日以前开始从事共青团工作)。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曾被授予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个人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近5年内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流程
有意向的老师、学生可先自荐,填写附件1、2,并附主要事迹和获奖证明材料。
主要事迹:内容需聚焦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字流畅,字数1000字以内。
获奖证明材料:需在推荐表中列出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在推荐表后另附页),并保留原件备查。无法提供扫描件的,需补充提交该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函等)。
请于12月8日13: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标题命名为“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集体推荐表-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被推荐人姓名/集体名称”,发送至学院团委负责人邮箱sjzhao11301@126.com。
校团委将成立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处负责人、院系相关负责人和师生代表组成,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终审答辩的候选名单。
终审答辩将通过线下展评的方式开展评选,最终由学校审核确定获奖集体与获奖个人各10个。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颁发奖章和证书。“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集体(个人)将优先推选参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
附件:
1.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表
2.上海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推荐表
联系人:赵申洁 66137522
共青团上海大学环化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