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须知
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26年度项目指南》、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可登录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以符合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避免初筛。
二、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推荐使用IE或火狐浏览器。在线申请书请登录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进行填报。申请人资格参见“2026年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
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者本人严格按照所申请项目类别的撰写提纲进行撰写(同时参阅“项目指南”),注意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类别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项目申请者及参与者中所有上海大学人员信息应与人事处信息系统保持一致,如有出入,以人事处信息为准(科研诚信)。
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上海大学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上海大学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处 上海大学盖章),不用作为附件上传,但必须放在学院留底。
5.随计划书补交的纸质申请书中合作研究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最后一页中合作单位公章字样严格一致。如合作单位为非基金项目依托单位,需加盖单位法人章。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为本人签名,且签名与打印姓名完全一致。
6.项目起止日期为2027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由系统自动生成。
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电子附件需上传。
7.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三、2026年指南重点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2.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3.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5.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6. 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涉人、涉动物)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9.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依托单位的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10. 外国学者系列项目申请条件增加,除与依托单位必须签署申报协议书之外,若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有国外全职工作单位,应请国外单位知悉。
四、上海大学作为合作单位盖章事宜
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申请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可规定分配比例),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申请时在预算说明书最后加一段话,简要说明双方经费分配的比例。特别注意:不外拨资金也需要签署协议,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确认立项后可签字和盖章)
上海大学教师作为参与者,上海大学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书最后签章页需加盖上海大学公章的,请自行至上海大学pim系统(pim.shu.edu.cn)提供相关材料申请用印,由学院院长审核。
合作协议需加盖上海大学公章或上海大学法人代表章的项目,请按照党政办公室要求,至上海大学pim系统履行相应流程办理。
五、特别提醒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六、形式审查及集中受理基金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安排
每个项目负责人都是自己申请书形审的第一责任人!
1、 科研管理部做好形式审查内容的宣传和形式审查表的制订;
2、 项目负责人是形式审查主体,须对拟申报项目按照科研管理部制订的自审表落实自查;
3、 院(系、所)、研究院等二级单位负责对提交的初稿进行形式审查;
4、 提交的终稿,面上和青年项目、外青项目由二级单位负责最后审核;
5、 提交的终稿,除面上、青年、外青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由科研管理部进行最后审核。
时间节点:
2月24日—2月26日
有意申报青A、青B、重点项目的教师可自愿将申请书初稿,发送至基础处束老师邮箱。基础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给出评阅意见。
2月25日下午17点:伦理材料提交截止
(1)科研项目申请阶段采用伦理预审流程。
(2)伦理预审材料为伦理预审表(涉人与涉动物预审表分开),一经提交不接受修改,请各位老师确认好了内容及题目后再提交。
(3)本人电子签名的电子版预审材料(包含预审通知函)发送至科研秘书电子邮箱(假期间请不要微信发送,以免遗漏)。
3月2日上午10点:学院申报书提交截止
学院科研秘书对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会退回修改。
3月12日(学校关闭系统为23:00,关闭后不能再随时提交)
各项目申请人请于3月12日23:00前提交最终版正式申请书(需经过科研秘书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科研管理部不予受理。
3月12日—3月18日(学校形式审查,期间会关闭学院科研秘书退回权限)
科研管理部将对所有电子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并将有问题的退回、修改并提交。
环化学院
20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