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生教学 - 正文

关于2024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24/10/16  宋子娟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共有 1 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工作的通知》,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4年10月 19 日前到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办理退学手续,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 月16日- 10月 18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21—66135293 )反映。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 10 月 16 日

附:做退学处理名单(硕士 1 人)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层次

18724849

鲍书豪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艺

硕士

上一条: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拟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2024年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