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共有 1 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工作的通知》,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4年10月 19 日前到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办理退学手续,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 月16日- 10月 18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21—66135293 )反映。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 10 月 16 日
附:做退学处理名单(硕士 1 人)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层次 |
18724849 | 鲍书豪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艺 | 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