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教师选聘指导意见》进行选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即:凡有自己的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近直系亲属报考。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网址: https://yjszs.shu.edu.cn/
2、招生名额(统考招生人数,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学术型硕士:113人;专业型硕士:101人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一志愿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可通过"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ZS/,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2:00点之前。调剂考生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提交方式按照后续调剂相关通知执行。
4、复试材料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完整,复试签到时提交工作人员);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本科期间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
1、复试签到
携带资料:本人签字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https://yjszs.shu.edu.cn/)、身份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非应届生毕业证原件等材料。
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考生:请于3月26日13:30-15:00,在宝山校区东区18号楼(环化楼)一楼大厅签到,领取复试通知书,并上交《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的考生:请于3月27日13:30-15:00,在宝山校区东区18号楼(环化楼)一楼大厅签到,领取复试通知书,并上交《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面试时间
1) 2025年3月27日: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
2)2025年3月28日: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
(二)调剂考生
复试工作在2025年4月10日-12日分批进行,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复试、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3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
2、录取规则
1)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之和。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初试成绩高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上报学院复试工作情况,并及时通知考生录取结果,复试小组派专人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六、调剂信息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具体调剂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七、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7640
电子信箱: yfsun@shu.edu.cn
十一、其他
1、如考生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参加复试,可以联系电话021-66135293进行反馈。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