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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07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7/15  宋子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第107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拟在8月下旬召开,按照学位办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于8月中旬召开。请各位申请本次学位的研究生于8月14日下午15:30点前完成学位申请所有审核流程、并将完成答辩后的学历材料与学位材料(纸质版)由答辩秘书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环化楼901办公室。

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盲审及学位管理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学历与学位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按照学院要求签字盖章后,按照上述指定时间进行提交。提交清单的详细说明按照https://ece.shu.edu.cn/info/1304/77764.htm通知执行。

本次学位分会不受理导师资格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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