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第111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拟在7月下旬召开,按照学位办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定于7月中旬召开。请各位申请本次学位的研究生于7月10日中午11:00点前完成学位申请所有审核流程、并将完成答辩后的学历材料与学位材料(纸质版)由答辩秘书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环化楼901办公室。(注:归档材料用印由答辩秘书在PIM系统申请https://pim.shu.edu.cn/infoplus/form/HHXYNeiBuApprove/start,完成相关审核后由答辩秘书统一收齐材料提交学院。)
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盲审及学位管理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学历与学位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按照学院要求签字盖章后,按照上述指定时间进行提交。提交清单的详细说明按照https://ece.shu.edu.cn/info/1304/87134.htm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