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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海大学申报市科委优秀学术带头人与青年学术带头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4/08  许毅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该项目为限额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与青年学术带头人学院限额各1名上报学校参加遴选。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

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79-01-01及以后出生)。

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注意事项:

  1. 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或行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4.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 请申报人在4月13日(周二)前,将申报书(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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